在進行商標注冊時,我們會碰到很多的問題,其中商標被駁回,可謂是一項大問題,但從之前的文章中我們了解到商標被駁回后是可以申請復審的,但是商標申請被駁回了應該怎樣提出復審呢?對于這點,就由邦邦企代賬為您講解。
1、駁回商標復審的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2、駁回商標復市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3、駁回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復市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復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
4、申請駁回商標復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 原件和《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二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
5、交納商標評審費。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該申請。手續不齊備的,退回申請書件限期補辦。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分析研究,集體討論,以委員的多數意見,作終局決定。多數委員認為復審申請理由成立的,終局決定否定商標局的核駁意見,準予初步審定,刊登《初步審定商標公告》;復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的,終局決定維持商標局的核駁意見,不予初步審定,再予駁回。商標平審委員會的終局決定一 經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行。
那么,商標注冊被駁回后復審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對于這點可以持續關注我們。 當然,如果您想要注冊商標,也可以選擇邦邦企代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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