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發票只有加蓋發票章后才能生效,但是很多企業的財務人員對于發票章的加蓋并不怎么嚴謹,有的企業甚至因為發票蓋章不嚴謹會導致企業直接被罰1萬。對此,就由企邦邦的工作人員為您講解國家明確規定發票這樣蓋章罰款1萬。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
第二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一)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發票章雖然只有小小的一塊,但是風險卻并不少。那么我們應該怎樣正確加蓋發票章呢?這點可以查閱:2022年4月最新:不同發票蓋章的要求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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