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股權,我們很多人都所知甚少,對于股權轉讓是否繳稅,我們知道的也并不是很多。今天就由邦邦企代賬的工作人員用案例說明的方式為您講解股權轉讓是否需要繳哪個人所得稅?
案例:自然人A持有甲有限責任公司的70%股權(自然人A出資甲公司的成本是1元/每元注冊資本)。A計劃將其持有的甲公司30%股權轉讓給乙有限責任公司(乙公司系自然人A持股100%的一人有限公司),作價是1元/每元注冊資本。目前甲公司每元注冊資本的凈資產約1.4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以下簡稱“67號公告”)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納稅人擬進行股權轉讓的收入低于其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同時,根據67號公告第十三條的相關規定,納稅人將股權轉讓給其100%持股的一人有限公司,不符合第十三條規定的有正當理由的情形。因此,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67號公告第十四條的方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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